之前有一篇貼文談論「工程預算金額多少需使用PCCES編製標單」
http://pcces168.pixnet.net/blog/post/101512706
結論:是不一定,要看雙方的契約如何規定
各位可看有關規劃設計監造之技術服務契約如何規定:
以新北市政府為例,在102年6月版
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契約書範本」
第三條[規定乙方應提供之服務,詳如本契約書第三條附件及其他本契約所約定之事項]
那麼在這本契約書第三條(附件)如何規定PCCES的使用呢!?
四、(十)工程預算書圖(份數由甲方指定)應包括:工程內容、項目、說明、詳細價目表、單價分析表、數量計算表及藍晒圖,對於重要結構物,應附必要之結構計算書。乙方同意以工程會製訂之「PCCES」作業系統編製上開預算書。
看完契約規定是不得了
[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]用這個契約書範本的設計案
=>不論工程規模,都要用PCCES編製開預算書
問題是新北市政府實施了二年多
很多新北市政府的機關也沒真的要求設計單位每件案子都提送
但如果設計單位沒用PCCES做預算書
這樣也算是未依契約規定履約
會不會以後有什麼後遺症呢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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